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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文侯 李斯 (?-前396)魏之開國君主魏文侯(前四四五 -- 前三九六年執政)任用李悝(前四五五-- 前三九五)為相,推行變法。李悝主張按『食有勞而祿有功』、『使有能而賞必行』之原則,把祿位授予有功之人,他認為『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』,故集各國法律之大成而撰《法經》。在經濟方面,李悝實行『平糴法』,提倡『盡地力之教』。魏文侯除重用李俚外,又任西門豹為鄴(今河北臨漳西南)令,大興水利,開鑿漳河十二渠;並用吳起(約前四四零-- 前三八一)為將,大力改革軍制度。通過魏文侯的改革,魏國遂成為戰國時代的首強,一度稱雄於中原。但魏國之變法僅推行了兩世即半途而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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